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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泊头市中医医院被罚36万元!
来源:产品展示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6-21 02:47:27
产品描述: 近来,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“行政法律公示”专栏发布了泊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文号为“泊市监处分〔2023〕140号”行政处分决定书。该决定书载明,因运用过期的医疗器械,泊头市中医医院被依法没收“压缩空气式雾化器”2台、罚款36000元。 上述行政处分信息数据显现,2023年6月27日,泊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泊头市中医医院查看,发现该医院运用的2台“压缩空气式雾化器”医疗器械已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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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  近来,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“行政法律公示”专栏发布了泊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文号为“泊市监处分〔2023〕140号”行政处分决定书。该决定书载明,因运用过期的医疗器械,泊头市中医医院被依法没收“压缩空气式雾化器”2台、罚款36000元。

  上述行政处分信息数据显现,2023年6月27日,泊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泊头市中医医院查看,发现该医院运用的2台“压缩空气式雾化器”医疗器械已过期。经查明,其“压缩空气式雾化器”注册证编号为“苏械注准”,出产厂商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,出产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,有效期为5年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55条的规则。

  2023年8月2日,泊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86条第一款第㈢项的规则,责令该医院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,并处分款3.6万元,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。

  据官微“河北省泊头市中医医院”2023年9月1日18:59刊发的《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赵建勇一行莅临泊头院区调研辅导》一稿发表,泊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4年,1996年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。2022年10月,由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保管。目前为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泊头市中医医院院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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